检验学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会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帮助党员从思想上真正入党。
2、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报告、文件精神等,结合本院学生工作实际,认真讨论执行计划。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惩处。
4、听取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汇报,检查党员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情况。
5、讨论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分团委、学生会的换届,各级大型活动等。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安排
1、党员组织生活会常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除公事、生病、意外事件和党支部未通知等情况外,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获准,事后补假无效。
2、如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三)要求
1、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以端正而认真的态度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敢于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做到实事求是。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2、对组织生活会上的部分内容要保密,注意及时将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3、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求主题鲜明,内容集中,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会议内容有专人做好相关记录,支部书记定期检查。
二、理论学习制度
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理论学习不仅能使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更能交流思想,达到党内团结,故特制定此制度。
1、每月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2、在理论学习中,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3、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我院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4、在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支部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三、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为增强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扩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监督面,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院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特制定该公示制度。
(一)公示制度原则
1、民主公开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
(二)公示制度的对象、内容与程序
1、公示对象:被列为本年度本支部发展党员计划的发展对象;经党内酝酿拟在近期进行组织发展的对象。
2、公示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籍贯、班级、职务、出生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党校学习以及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等。
3、公示程序:
(1)经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在党支部初步研究后,在正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通过公示板的形式进行公示。
(2)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3)党内外同志通过电话、信件、面谈等形式向党支部成员或总支成员反映情况。
(三)公示意见反馈内容
1、有违背党组织的政治言论和政治活动。
2、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有触犯校纪校规的情况。
3、学习态度不端正,有违反校院学风建设规范和制度的情况。
4、学生干部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拉帮结派等情况。
5、不尊敬师长和团结同学,不能较好的处理群众关学院。
6、生活作风不正派,并造成不良影响。
7、在各项活动中不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起不良作用。
8、未尽的其他方面情况。
(四)公示责任
1、反映问题人的责任:
(1)应抱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认真、求实的精神,向有关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
(2)所反映的意见应真实、可靠,并有据可查。
(3)意见反馈者最好能留下自己的班级和姓名。
2、基层党组织的责任:
(1)必须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2)对应受理的问题要本着对党、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3)反映出的问题超出组织职权范围的,要适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公示处理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没有群众反映,或经反映经调查确实缺乏事实根据的,支部可召开会议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或正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2、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支部将进行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根据问题程度进行研究处理。
四、监督管理制度
(一)党内监督制度
1、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组织、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的制度。
2、报告工作制度。党总支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学期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党外监督制度(党员群众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信箱。我们设立针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监督信箱,广大群众可以对党员提出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党员的素质,使党员真正切实做到为广大同学服好务。
2、日常监督。在日常生活中,每位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都要起到模范作用。严禁有迟到、旷课、旷操等违纪现象。寝室卫生要保持清洁,举止要得体,工作中要积极、热情、任劳任怨。学习要勤奋刻苦,一丝不苟。做到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两公开一监督” 制度。“两公开” 就是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监督。
五、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的有关制度
(一)入党联学院人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把广大同学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思想教育和对预备党员的再教育,保证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决定向每个班级和团支部指派一名学生党员开展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联学院人责任
⑴向联学院对象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等。
⑵对已经上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要及时谈话,认真了解介绍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关心其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认真听取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分析其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并有记录。
⑶对发展对象进行广泛深入的群众调查,并如实向支部反映情况。
⑷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考察情况,写出综合考察报告,向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⑸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好入党必备材料,预备党员转正时,要求入党介绍人提出书面的鉴定材料,并提出是否按期转正意见。
2、主动参加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⑴主动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班级、宿舍,了解情况,收集问题,并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具体工作,参加班级的换届选举,并上报院学生党支部。
⑵参与学生会各个部的活动,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反馈学生会及成员工作、学习、思想等,协助学生会各部决策和开展特色活动,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加入党组织。
3、管理
联学院人与联学院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因毕业或其他原因需调换联学院人,由学生党支部统一安排,前后联学院人应做好交接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生活的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订此制度。
1、在接收新党员的党小组鉴定会上,有针对性地邀请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小组讨论会,让其充分发表对发展对象的看法。对其本人和发展对象都是很好的教育。
2、在新党员的入党宣誓大会上,邀请一批党校学员参加,对其进行激励教育。
3、在党支部开展集体公益劳动等活动中邀请积极分子参加,在活动中经受考验,得到锻炼。
4、在部分党支部开展的其他活动中也可以邀请一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