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通过本科生导师制,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支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由吉林医药学院检验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检验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2.检验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3.检验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
4.检验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登记表
5.检验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表
6.检验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测评表
7.检验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汇总表
检验学院
2025年6月30日